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为上海晶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
(资料图片)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
?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新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条款范围内的各项义务、赔偿责任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为上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9,999.90万元(不含本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尚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晶科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要,公司拟将上海晶科作为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投资管理平台,公司通过上海晶科间接持有旗下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公司的股权。为获取分布式光伏项目商业机会,加强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协议项下的合同履约能力,确保分布式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新项目投资的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条款范围内的各项义务、赔偿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为上海晶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履约担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股东大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弄 21、22、23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 7月 14日
营业期限:2014年 7月 14日至 2044年 7月 13日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晶科 100%股权,上海晶科是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
上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283,598,067.55 | 7,741,217,533.67 |
负债总额 | 7,318,349,883.63 | 5,947,968,402.25 |
资产净额 | 1,965,248,183.92 | 1,793,249,131.42 |
项目 | 2022年 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03,415,126.31 | 566,890,241.69 |
净利润 | 171,999,052.50 | 156,850,030.40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公司)应确保上海晶科或其下属公司(“项目公司”)履行能源管理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及承诺。除能源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公司不承担某项义务外,公司同意并接受业主方与项目公司的约定事项,并对项目公司在能源管理协议及相应项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项目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方使用、项目发电量保证、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相关维修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实际担保内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能源管理协议、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等协议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分布式项目公司提供能源管理协议履约担保,是为获取业务机会、开拓分布式业务市场作出的必要支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审核业主方的经济实力及信用状况,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确有必要的优质项目提供履约担保支持。本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分布式项目公司提供能源管理协议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分布式业务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海晶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上海晶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 2022年 12月 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4,019.69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0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29,152.9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31日
关键词:
下属公司
业务合同
公司章程